是指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和临时土地使用费,以及由于使用土地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
2、其他补偿费
是指项目涉及到的对房屋、市政、铁路、公路、管道、通信、电力、河道、水利、厂区、林区、保护区、矿区等不附属于建设用地的相关建构筑物或设施的补偿费用。
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监造费、招标投标费、设计评审费、特殊项目定额研究及测定费、其他咨询费、印花税等。
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 〔2016〕504号),其附件2《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如下:
财建 〔2016〕504号文第八条
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管管理办法(试行)》(粤府 〔2016〕36号)一般建设单位管理费和代建管理费只计取一个。
3、工程监理费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法律依据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5、设计评审费
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建立工程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管理方法[试行]》(国管房地〔2006〕37号)
第二十二条 评审的基准取费应按工程申报概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第二十三条 评估、评审费用(含专家劳务费)由工程主管部门支付。
6、其他
项目实操中,监造费、特殊项目定额研究及测定费、印花税等费用一般没有列支,该几项和其他咨询费按照项目属性和实际需求进行列支。
项目实操中,可行性研究费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和评估费
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
目前多数地区以政府规划或年度投资计划或政府批复视同项目建议书,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而其报告评估以审批部门(一般为发改局)的要求为准,第三方评估由审批部门委托。
计费依据和取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 〔1999〕1283号)
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专项评价及有关验收工作发生的费用。
依据:
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第二十一条
1、节能评估费
参照《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2〕043号),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支付基准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参照《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沪发改投〔2012〕130号)
3 环境影响评价费
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以下标准应再下调20%。
4、水土保持咨询费
参照水利部司局函《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
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试验,以及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要费用。
目前尚未有具体的收费规定,多数采用暂估或参照以往案例。
1 、勘察费和设计费
勘察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2002〕10号)中《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2002〕10号)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勘察施工图审查费、设计施工图审查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534号)第二条
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